監理組織形式全稱是工程項目建設監理的組織形式,其4種類型及優缺點分別如下:
(1)直線制這種組織形式是一種傳統的組織結構形式,最早從古代軍隊指揮系統移植而來。其特點是:一個下級只接受一個上級領導者的指令,一級對一級負責;指揮統一,責任和權限比較明確。它最適合于現場作業管理。項目監理組織主要采用這一形式。
(2)職能制職能制組織結構最早是泰羅提出來的,其優點是:依據管理業務劃分為不同的專業管理部門,各在其職責范圍內對下級行使管理職責,提高了管理的專業化程度,適應日益大型化和復雜化的管理的需要。但也有明顯的缺點:一,產生多頭領導,在職能不多的情況下.這種組織形式還能適應管理的需求,但在職能部門較多的情況下,會對下級形成多頭領導,不符合統一指揮的要求。二,相互協調困難。三,信息難于暢通,影響上層管理效果。在監理業務不太復雜的條件下,可以選擇這種形式。
(3)直線——職能制直線——職能制實際上是上面兩種體制的結合,也叫直線參謀制。這種形式的特點之一是把直線制和職能制結合起來,按組織的機能和管理職能劃分部門和設置機構,實行專業分工管理;它的另一特點是把管理機構和人員分為兩類:一是直線指揮機構和人員,他們在自己的職責范圍內有一定的決定權,對其下屬有指揮和命令的權力,對自己部門的工作負責。另一類是職能機構及其人員,是直線指揮人員的業務助手,不能對下級發布命令。這一形式綜合了直線制和職能制的優點,指揮系統一元化,各級直線領導人都有相應的職能機構及其相應的工作人員作參謀和助手,幫助收集信息,分析問題,因而能夠對本部門的監理活動進行有效的組織和指揮,能夠發揮專家作用,提高管理水平。每個部門都是由直線領導人員統一領導和指揮,可以滿足統一協調組織和嚴格責任制度的要求。
(4)矩陣制這種組織型式只適用于特大型項目,既有利于強化各子項監理工作的責任制。又有利于總監理工程師對整個項目實施規劃、組織和指導.并有利于統一監理工作的要求和監理工作的規范化。
|